为什么我不赞同中国银行混业经营

 

  朋友评价《道格拉斯--斯蒂尔阁法》的时候说,《道格拉斯--斯蒂尔阁法》被解开了的前提是华尔街取得了对世界金融的绝对控制权.无论规模上,竞争力上,管理水平上,国有银行都和外资有不小的差距.在我看来如果,我们中国国有银行,在没有有效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的前提下去搞什么混业经营,那等于是把整个金融业务打包了.在中国,资金并非到了银行的资金无从借贷的地步了.而恰恰相反的是,中国企业在庞大的金融资产面前,往往只能望洋兴叹.我对连自身业务都不能做到有效管理的国有大银行,以插手新兴金融市场的方式来挽救自身,在我看来不仅于是无补,还会给新兴的金融市场带来负面效应.不搞混业经营,或者说在一段时间里不混业经营,可以在学习外资先进管理经验与掌握各种金融产品技巧的同时,把问题与危险隔离开.银行积聚的庞大资本可以作为第三方,以间接方式指导与干预新兴金融市场.而在金融保险与证券领域,就中国金融市场现有情况而言,通过间接的方式介入的风险远低于直接进入的混业经营方式.说个不怎么恰当的比喻,<亮剑>里的李云龙部,在遇到大围剿的时候把部队撒出去,获得是更大的发展.同样,在中国金融主管部门协调大方向的规划下,各个金融领域彼此相互支援,各自完善自身潜力与优势.这样及时,在某些领域,出现外资控制或者间接控制的局面时,都不会直接冲击其他金融领域的格局.知道我们真正掌握相关技术与技能,并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的时候我才愿意赞同混业经营,不过到那时候混业经营是不是我们竞争对手的选择这个就不是我现在可以评估的了.


现在金融产品门类繁多,新领域方兴未艾.在我看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才符合中国实际需要.而且金融业专业领域非常强,评估方式也远不同于其他产业.尽管开放外资要是势在必行,但是控制不好节奏,快了就是拉美问题,慢了就是日本问题/更确切的说,中国的经济问题的独立性同样体现在中国的金融业上.就我的观点,小步快跑,专业化经营是现在可行的选择.对于外资的进入,关键不在于他控制的比例,而在于控制他们进入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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